演员王星:被关缅甸园区刷脸借8万3,回国月供4280还两年
一个演员,被骗子关在缅甸园区里,被人拿他的脸从网贷平台借走八万多。钱他一分没见着,回国后每个月要还四千多,还了快两年。这不是段子,是王星正在过的日子。 事情得从2025年1月说起。王星看到一个“赴泰拍戏”的通告,跑了这么多年龙套,好不容易有个机会,他没多想就去了。到了泰国,接他的人把他直接拉到了缅甸妙瓦底。四天里,他被转卖了三次。手机第一时间被收走,人关在园区里,出不去。 诈骗团伙拿着他的身份证件,逼他完成了多轮人脸识别。对着镜头扫脸,张嘴,点头,一套流程走下来,他在好几个网贷平台上被发起了授信申请,前后套出来八万三千块。这笔钱直接汇进了境外空壳公司的账户,王星从头到尾没碰过一分。 可合同上签的是他的名字,人脸识别匹配的也是他本人。在平台的系统里,这就是一笔他亲手借的网贷。 回国之后,他等来的第一件事不是休养身体,是一摞还款协议。有人问他为什么不申诉,道理很简单:他被关着的时候手机被收走了,没法拍照,没法录像,没法留下任何能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的证据。胁迫发生在境外封闭园区里,怎么举证?拿什么举证? 有律师分析过这件事。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条写得清楚,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。如果王星能拿出完整的证据链,证明这笔借款是在人身自由被剥夺的情况下被迫办理的,合同可以撤销,还本付息的义务就没了。 但现实是,受胁迫的撤销权必须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,而且需要完整的证据链。王星被关着的时候手机就被收走了,他怎么证明自己被胁迫?这件事的难点不在于法律怎么规定,在于一个普通人被扔进那种环境里,根本没有能力为自己留下证据。 他不敢赌。一个还在成长期的演员,征信一旦黑了,高铁坐不了,酒店住不了,银行贷款批不下来,连剧组做背调都会出问题。归国才两周,他就逐一致电各个平台协商,最后达成了三年期分期协议,每月固定还四千二百八十块。据报道,这笔债目前还剩三万六没结清。 出事之前,他就是个跑龙套的。演过《猎罪图鉴》《女心理师》里那种连角色名都未必有人记得的小配角,日收入不到两百块,淡季连续几个月零进账是常事。为了还首期,他把积蓄全掏空了,周转不开的时候只能跟女朋友开口。 说到女朋友嘉嘉,当年王星失联,是她凭着约定的暗号察觉不对劲,第一时间报警,又一个人飞到泰国联系使馆和律师团,被媒体称为民间跨境救援的范本。全网都在催他们结婚,王星只回了三个字:结不起。两个人在上海漂着,连个稳定的住所都没有,每个月还要固定还债。他在节目里说得直白:“难道要我对岳父母说,爱情可以抵押房贷吗?” 但真正让人没想到的,是后面的事。王星获救之后,热度暴涨。MCN机构找上门,开单场八万的报价,请他进直播间讲“园区七十二小时生存实录”。有影视公司邀他出演高度复刻真实经历的“缅北幸存者”角色。还有商业巡演打着反诈的旗号,让他在各地商场反复口述受骗经过。这些报酬,都比他跑龙套高得多。 他全推了。理由说得很清楚:一旦迈出那一步,“电诈幸存者”就成了撕不掉的标签,演员王星会永远隐没在标签后面。他渴望被记住的是角色名,不是案发地。 纪录片播出的那天,他发了一条微博:“纵使那段经历充满着磨难和煎熬,可让那片法律真空地带被大众看见,最后能换来更多人的平安,那这份磨难,何尝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成全。”愿意配合官方做反诈警示,但拒绝靠贩卖伤疤变现。 八万三的债,四千二百八的月供,不到两百的日薪,三年的还款期。这四个数字拼在一起,就是“受害者反成债务人”最具体的样子。法律给了他一条路,但那条路上摆着一道他跨不过去的门槛。他没有抱怨,没有卖惨,就是一个月一个月地还,一场龙套一场龙套地跑。 一个被骗子拿脸刷走八万块的人,没有拿这件事去换流量,没有把伤疤撕开给人看。他在认认真真地还债,认认真真地过日子。这种选择放在今天的内娱,比任何角色都难演。 特别